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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泊建字(2006)16号 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泊头市治理商业 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建设的加快,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呈现出表现形式复杂化,采取手段隐蔽化、产生环节多样化、社会危害显著等趋向,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滋生蔓延,既有企事业单位内控机制不完善,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也有市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以及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我们既要认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又要认清其艰巨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抓好治理工作。 总体要求:(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抓好“四个结合”一是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秩序相结合;二是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2)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治理重点和任务以及行为主体 建设系统重点治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发生在规划审批、市场准入、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与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合同签订与履行等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发生在资产评估等环节上产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低价中标和工程担倮制度;以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为重点,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廉政准入制度,严格资格预审、评标、开标、中标等环节的规范;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招投标、施工、监理到验收实施全过程监督。坚决治理和遏制“明招暗定”、签定“阴阳合同”等虚假招标、招标人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围标以及挂靠、转包、恶意拖欠等不正当交易行为。 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行为主体: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房地产经纪和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 三、方法和步骤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上旬至6月20日)各单位要根据本身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抓好思想动员,使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充分认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深化认识,学习上级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20日至8月底) 各单位要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控思想根源,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对照,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经营、财务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底) 各单位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地进行整改,认真进行总结,确保自查自纠不流于形式。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 建设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局长闫广杰任组长,副局长凌玉达、付万林、李忠诚、袁兴民、纪检组长王勇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和督促检查。 2、明确责任,务实求效 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建立报告制度,做好信息反馈 一是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10日内,向建设局治理领导小组报告本阶段取得的主要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是坚持信息反馈制度,各单位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举措、工作经验、存在问题等要及时报建设局治理领导小组,以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指导。 4、深入调研,实施跟踪指导 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整体推进,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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