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建设局社会服务公开承诺
为深入开展好民主评议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建设局实际工作,承诺如下:
一、市政公用事业承诺
用户申请新装给水设施及管线,3日内到现场实地勘察, 并给予答复,做出施工方案及预算,经双方协商无异意后,工程安装2日内安排施工。管线维修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用户发生故障, 随叫随到。小修不超半天,中修不超1天,大修不超3天。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损坏、丢失,一般情况24小时内修复完毕;排水设施发生堵塞,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二、环境卫生承诺
主要街路做到每天“两扫全保”,基本达到“四无三净”;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及时清掏,保持厕内清洁。
三、城建监察承诺
办理牌匾广告设置、市区占道等审批手续,当日内到现场,勘察、核实情况,3日内签署意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接报后立即登记,并着手查处。
四、工程报建审批承诺
建设单位提出规划设计要求的申请,资料齐全后,5月内向建设单位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对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10日内审结批复;对建筑设计方案的申请,5日内给予答复;对不改变用地性质的项目,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资料齐全无误,立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承诺
办理质监手续做到热情、公开、及时;工程质量监督做到“三步到位一抽检”;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资料齐全后,3天内完成; 15日内签发备案证明书。
六、建筑业管理承诺
外阜施工企业进入我市承包工程任务,审查后1天内办完手续;接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投诉,当日内给予答复或处理;接到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诉,立即赴现场勘察处理,及时给予答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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