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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建设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建设工作(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村镇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市政公用事业、建筑机具制造业)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研究制订全市建设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
2.参与工程建设立项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3.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监督工程建设程序的执行;管理和监督初步设计、招投标、开工报告、质量、竣工验收,生产的评价等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济定额、产品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的组织制订,发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对全市城镇建设规划的编制与管理;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及所辖村、镇的规划、建设的审批手续和有关管理工作。
5.统一管理和稽查全市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资质管理,监督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取缔不平等竞争;负责建设单位建设管理机构的业务技术管理和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装饰装修队伍行业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城建各行业的发展规划,措施和办法,负责城市道路、路灯、供水、排水、防洪排涝、燃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按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管理城建监察工作;指导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参与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城镇房屋拆迁、城镇住宅建设工作。
8.综合管理规划区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抗震防灾和综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建设。
9.制订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科技论证,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0.依据《测绘法》,负责和指导全市境内的测绘及测量标志的普查和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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